关于创建“中国建筑之乡”培育经济新增长极的建议
时间: 2023-06-09 08:58
湘建建复〔2023〕86号A1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696号的答复
蒋昕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中国建筑之乡”培育经济新增长极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一、湖南省建筑业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连续突破万亿元大关,成为我省重要的产值大户、利税大户、就业大户,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近五年,湖南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幅达到11.4%,税收在主要行业中排前四,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保持在7%以上,年均吸纳就业人数超过200万。
2022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为1.45万亿元,同比增长9%,排名跃居全国第9;增加值为4175亿元,占全省GDP比重的8.58%;上缴税收379.2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比重的8.2%。2022年,衡南县建筑业总产值246.48亿元,同比增长13%,在县市区中排名第13位,除市辖区外仅次于长沙县。
二、湖南省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湖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位推动,凝聚发展合力。一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形成22大项具体举措,保障推动建筑业快速发展。二是合并组建湖南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从省级层面加强建筑业的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以及整体性推进。三是今年我厅会同省委政研室开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推动从省级层面协调解决建筑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靶向施策,大力培育企业。一是命名20家湖南省“建筑强企”,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发布,提升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和知名度。二是持续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放管服”改革,通过实施“综合、特级”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了一批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建筑业企业,目前,全省共培育特级企业23家。三是持续推进龙头骨干企业“走出去”,搭建与非洲、东盟国家的对接交流平台,推动企业外拓承揽业务,持续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2022年,全省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新签合同额24.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6亿美元。
(三)优化服务,助力企业纾困。一是持续督促市州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以及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有效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保函形式代替保证金80.2亿元。二是持续举办政银企对接会,进一步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途径和融资渠道。2019年以来,举办2次政银企对接交流会,累计签订战略合作协会26份。三是会同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助力建筑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制定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中小企业企业发展等12条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省发展改革委近年来推出85项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将市场环境提质纳入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开展覆盖全省市县的营商环境评价,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作为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25家商会、600余家各行各业企业担任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员,形成监督合力。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2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中,湖南排名再次进位,居全国第七、中西部第一。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新出台全省统一的审批工作指南第四版、市政公用服务指南第二版,细化出台流程定制化重点项目清单、区域评估成果运用指南等,开展“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试点,推进分阶段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打造全省统一的工程审批系统2.0版,已累计实现9万余个项目一网通办,实现全省同类项目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开展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规定和情况的自查清理,持续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发展六仗”工作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创建“中国建筑之乡”、实施“龙头、优势企业”战略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宝贵建议和工作实际,我们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力支持县域建筑业发展。一是会同省委政研室开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调研,将支持县域建筑业发展写入调研报告,呼吁从省级层面关注和支持县域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以及差异化监管上,加大对建筑业产值排名靠前县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衡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支持建筑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衡南县建筑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三是探索开展“建筑强县”创建等类似培育“建筑之乡”活动,打造县域建筑业品牌,并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大力培育优势建筑业企业。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持续开展“建筑强企”命名活动和建筑业“万千百”工程,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建筑湘军”品牌。三是依托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联盟等平台,加强大型国企与优势民企合作交流,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格局,打造一条“国企实力兼顾民企活力”的建筑领域上下游产业链,拓宽企业发展空间。三是督促各地落实《助力建筑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经济贡献、质量创优、科技创新等情况给予奖励,加大力度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引导优势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更多国企与优势民企开展项目合作。四是督促落实《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通过直接核定省级权限内最高等级资质的形式,支持特级企业在湘设立子公司,吸引湘商回归。
(三)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向好向优。一是督促落实全省75项重点改革任务和全省2023年“稳增长二十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民营建筑业企业和“湘商回归”企业。持续推广完善“一码一网一平台”营商工作系统,广泛归集建筑业企业等市场主体诉求,提升回应诉求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开展建筑行业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的清理,为建筑业企业营造更加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三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全省“工改3.0版”,将既有工程审批体系做优,将短板弱项补上补全,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